自2005年以来,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的态势,采购规模2007年是2006年的3倍,而2008年则是2007年的2.5倍,2009年,采购规模超过了25亿元,2010年的采购规模目标是在此基础上再增长20%。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综合处副处长李丽梅表示,2010年度的辽宁省空调协议供货正处于编制招标文件阶段,很快就将面向社会公布。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严格按照节能清单的强制采购政策来执行,空调作为强制采购类的节能产品,生产厂家必须提供节能产品清单内的品牌和型号,否则不予接受。”李丽梅表示。其次,为了保证更好的价格和服务,此次空调协议供货招标必须厂家参与。李丽梅表示,空调产品的后期服务非常重要,让厂家参与投标,能够承诺更好的服务。同时,空调厂家能够给出最大程度的优惠率。
辽宁省空调协议供货不是依据产品的投标价格来确定价格分,而是按照优惠率来计算的。“当然,招标时的协议供货价不是空调产品的最终中标价,采购人在购买空调产品时,可以结合当时的空调产品市场价格,乘以协议供货的优惠率公式,得出低于市场平均价的空调价格。”李丽梅表示。
为了避免重复招标带来的成本问题,同时也为了形成一定的规模效益,2009年辽宁省省级空调协议供货招标完成后,沈阳、抚顺、盘锦等市级采购单位以及沈阳市大东区、皇姑区的采购单位均可以共享其采购结果。
“不过,从采购情况来看,除了几个水源热泵项目外,大型的公开招标空调项目在辽宁比较少见。”李丽梅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