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各市“煤改电”政策及补贴汇总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9-15 10:19:16 来源:中国热泵产业联盟
6月5日,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公布的《2017年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名单》中,河南省郑州、开封、鹤壁、新乡4市成功入围2017年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期为三年将获得共计66亿元的中央财政支持。9月8日,财政部、住建部、环保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召开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视频会议也明确指出,未来三年内,河南省等地方财政将投入约697亿元保障清洁取暖改造顺利实施,计划吸引社会资本超过2000亿元。为此,小编对2017年河南省各地将空气源热泵应用与推广多个领域的政策进行了梳理。
河南省各市“煤改电”政策及补贴汇总
河南省各市“煤改电”政策及补贴汇总
2017年1月4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指出严格控制煤炭散烧,大力推动清洁能源替代,积极推进在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实施“以电代煤”,鼓励在新建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开展热泵供暖制冷,“十三五”期间,新增热泵供暖制冷面积3000万平方米,到2020年,新增热泵供暖制冷面积累计达到5500万平方米。
2017年1月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出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以郑州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加大电价支持力度和财政补贴力度,到2017年年底,在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热泵电采暖应用100万平方米以上,20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饮电气化。
2017年3月16日,在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次扩大会议上,《河南省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等7个实施方案和《河南省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污染考核奖励暂行办法》正式下发。根据方案,今年全省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6128万平方米。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计划完成电代煤等改造民生工程93万户。
2017年4月1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指出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鼓励推广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有条件地区新建建筑应当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预留安装位置等。鼓励利用工业余热和浅层地能为建筑供暖,积极推广水源、空气源、污水源热泵等在农村地区规模化应用。
2017年7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指出加快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推动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7个城市和洛阳市、平顶山市、三门峡市3个重点城市产业集聚区为重点,加快实施“电代煤”、能源梯级利用、能源系统优化等工程,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河南省节能环保产业产值达到5000亿元。
2017年7月1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南省“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指出深化重点行业节能改造,推广空气源热泵供暖等节能技术,推进能量系统优化,提升能源利用效率。以商场、医院、学校、酒店、商务办公楼等为重点,实施以电代煤,减少民用燃煤消费,到2020年,力争在集中供热不能覆盖的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热泵等电采暖应用1000万平方米,100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应用1亿平方米。
郑州市
2017年2月1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指出“电代煤”支持政策对2016年统计台账上的使用实施“电代煤”的居民户,给予“电代煤”设备购置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在电价方面,给予“电代煤”居民户采暖期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
2017年2月23日,登封市人民政府印发《登封市散煤治理工作方案》,指出城市建成区等条件较好区域推进“电代煤”,力争2017年9月30日前实现全市农村地区无散煤使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地区散煤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实施“电代煤”,有条件的地区,居民采暖实施“电代煤”,对居民购置采暖设备和采暖季用电进行补贴。同时,给予“电代煤”设备购置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3500元此外,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2元/千瓦时补贴,每户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
2017年7月28日,《新密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指出2017年9月底前,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应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电代煤等改造23400户;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20万平方米。在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大力发展热泵电采暖方式供暖。在商业、公共领域和居民小区积极推广热泵采暖技术;有污水资源的区域鼓励采用污水源热泵技术。9月底前,市住建局要在商业、公共领域、居民小区完成2017年20万平方米的热泵采暖目标任务。
洛阳市
2017年1月16日,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洛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省批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在居民生活“煤改电”方面,加快城乡输配电线路建设,加大电价支持力度和财政补贴力度,组织开展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饮电气化试点工作。通过普及清洁能源、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施“煤改电”工程、优化煤炭消费结构等措施,降低煤炭消耗量。
5月19日,洛阳市政府正式出台《洛阳市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和使用炊事散煤领域,完成电代煤等改造9万户(其中民生工程5万户)。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180万平方米,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1.4万户。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农村地区燃煤户60%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在民用生活领域,在热力和燃气管网未覆盖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区域的居民住宅和农村地区,加快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推广使用热泵电采暖设备。
在农业领域,汝阳、洛宁等烟叶主产区,推广热泵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力争2018年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实现覆盖率100%。在大棚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干燥加工等领域,推广应用热泵新兴技术,有序推进畜牧养殖企业冬季采暖设施改造。在工业领域,逐步推进热泵应用。在商业和公共领域,对于不具备天然气供气条件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推广热泵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在全市范围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承担城镇居民工作生活服务功能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热泵采暖。
加大政策补贴力度,重点对城市区禁燃区纳入电代煤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清单的城乡居民户,开展一次性补贴。补贴时间截止到2018年10月底。按照政府招标设备中标价的50%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补贴资金城市区按照市、区4:6比例承担,各县(市)自行承担。居民“特困户”和“五保户”在电代煤中应自行承担的费用由各县(市、区)统筹解决。
2017年5月26日,吉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吉利区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9月底前,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和使用炊事散煤领域,全面推进电代煤,城市区(禁燃区)基本实现电代煤、气代煤,确保完成电代煤等改造3100户(其中民生工程1800户)。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1.9万平方米,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150户。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农村地区燃煤户60%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在民用生活领域,在热力和燃气管网未覆盖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区域的居民住宅和农村地区,加快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推广使用热泵电采暖设备。
在农业领域,大棚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干燥加工等领域,推广应用热泵新兴技术,有序推进畜牧养殖企业冬季采暖设施改造。在工业领域,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热泵应用。在商业和公共领域,对于不具备天然气供气条件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推广热泵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在全区范围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图书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较大的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承担城镇居民工作生活服务功能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热泵技术。
2017年6月29日,宜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宜阳县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和使用炊事非洁净型煤领域,全面推进电代煤,实施范围包括洛河以北和洛河以南两个区域。范围涵盖城关镇,香鹿山镇、锦屏镇和柳泉镇部分区域,在该范围内基本实现电代煤,确保完成电代煤等改造7200户(其中民生工程4000户)以上,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18.2万平方米。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宜阳县农村地区燃煤户60%电代煤等清洁能源替代。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和使用炊事散煤领域,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分散燃煤锅炉、商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煤、户用散煤等采暖和炊事用煤的电能替代。
在民用生活领域,热力和燃气管网未覆盖的老城区、城乡结合部或生态要求较高区域的居民住宅和农村地区,加快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推广使用热泵电采暖设备替代。在农业领域,在宜阳县高村乡、盐镇乡等烟叶主产区,推广热泵电烤烟替代燃煤烤烟,力争2018年覆盖率达到80%以上,2020年实现覆盖率100%。在大棚种植、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农产品干燥加工等领域,推广应用热泵新兴技术,有序推进畜牧养殖企业冬季采暖设施改造。在工业领域,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热泵应用。对于不具备天然气供气条件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推广热泵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在全县范围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承担城镇居民工作生活服务功能的大型公共建筑,推广应用热泵采暖。
加大政策补贴力度,重点对纳入电代煤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清单的城乡居民户,按照政府招标设备中标价的50%,给予一次性设备购置补贴,电采暖每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补贴资金按照县、乡5:5比例承担。居民“特困户”和“五保户”在电代煤中应自行承担的费用由乡(镇)政府统筹解决。工业企业9月底以前完成10蒸吨/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电、气化改造的,县财政按每蒸吨/时2万元标准进行补贴;工业窑炉按改造每条生产线补贴10万元标准执行。
新乡市
2017年1月12日,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新乡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出大力实施“煤改电”工程,2017年10月底前,市区不具备集中供暖的区域实现“电代煤”覆盖率达到70%以上。各县(市)建成区不具备集中供暖的区域实现“电代煤”覆盖率达到50%以上。2017年完成20台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实现全市范围内所有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2017年3月27日,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新乡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指出推进新建建筑供热配套设施建设,加快46个新建小区供热总建筑面积约480万平方米,力争在2017年采暖季前,工程建设投资3亿元,完成35个小区(建筑)配套供热建设,新增供热面积380万平方米。突出老旧小区(建筑)供热配套设施建设,建设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有供热需求的47个老旧小区(建筑)庭院供热,总建筑面积约230万平方米,力争在2017年采暖季前,工程建设投资8000万元,完成21个老旧小区(建筑)配套供热建设,新增供热面积110万平方米。
2017年3月27日,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新乡市2017年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指出到2017年10月底,全市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在红旗、卫滨、凤泉、牧野等地,鼓励产业集聚区结合自身资源条件,推进土壤源地热供暖、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2017年3月27日,新乡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印发《新乡市2017年加快推进“电采暖”的工作实施方案》,指出在全面总结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全市范围内推进“电采暖”项目落地,确保2017年累计完成“电采暖”2万户的目标任务。在非连续性采暖的学校、写字楼等场所,推广分散电采暖技术;在中心城区试点推广热泵电采暖。在全市范围内公共机构和事业单位以及城市大型商场、写字楼、酒店等建筑,推广应用热泵技术。重点对实施“电采暖”改造的企业、政府确定的农村“煤改电”试点用户,开展设备一次性补助和运行补助。
南阳市
2017年3月27日,南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南阳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南阳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575万平方米。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完成电代煤改造民生工程。2017年10月20日前,南阳市供电公司加大城乡电网配套改造力度,组织完成290个贫困村、90个中心村电网改造,保障6000户以上以电代煤工程电力供应需求。
许昌市
2017年4月10日,《许昌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应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完成电代煤等改造民生工程3万户;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60万平方米以上;60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大力发展热泵电采暖方式供暖。在具备地热条件的商业和公共领域要积极推广热泵采暖技术,力争2017年实现热泵采暖60万平方米以上。按照“一炉一策”原则,制定分散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替代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应用热泵技术,力争2017年10月底前替代燃煤锅炉、燃煤窑炉64台以上。
2017年8月2日,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许昌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实施方案》,指出提高新建建筑能效水平,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扩大绿色建筑规模,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到2020年,全市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0%,绿色建材在城镇新建建筑的应用比例达到40%,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城镇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20%。全市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率达到65%以上)节能设计标准。重点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开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被动式建筑建设试点。绿色建筑实现市、县分级扩面倍增效应,注重室内外建筑环境优化、低能耗技术应用、现代技术集成。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推进绿色农房建设,促进绿色建筑量质齐升。
平顶山市
2017年1月4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平顶山市“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全面推进电能替代工程,新增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热泵等电采暖应用5万平方米,60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民用生活领域,热力(燃气)管网无法达到的市主城区以及未实施集中供热的县城区,推广热泵电采暖技术。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广人电采暖技术。在工业生产领域,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热泵应用。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热力(燃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在全市范围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推广应用热泵技术。在农业领域,郏县、叶县、宝丰县等烟叶产区,推广热泵电烤烟替代散煤烤烟。农业大棚、畜牧养殖、农产品干燥加工等领域,推广热泵技术应用,有序推进畜牧养殖企业冬季采暖设施改造。
2017年4月5日,宝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宝丰县“电代煤”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底,新增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热泵等电采暖应用8千平方米,60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民用生活领域,在热力(燃气)管网无法达到的主城区以及未实施集中供热的城区,推广热泵电采暖技术。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广热泵电采暖技术。在工业生产领域,生产工艺需要热水、蒸汽、热风的各类行业,逐步推进热泵应用。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热力(燃气)管网覆盖范围以外的学校、医院、商场、办公楼等热负荷不连续的公共建筑,大力推广空气源热泵等分散电采暖替代燃煤采暖。在全县范围的机关办公建筑、政府投资的学校、医院、科技馆、体育馆等满足社会公众公共需要的公益性建筑,推广应用热泵技术。在农业领域,烟叶产区乡镇,推广热泵电烤烟替代散煤烤烟。农业大棚、畜牧养殖、农产品干燥加工等领域,推广热泵技术,有序推进畜牧养殖企业冬季采暖设施改造。
安阳市
2017年3月29日,《安阳市2017年加快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印发,指出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供热。鼓励产业集聚区结合资源条件,发展空气源热泵供暖、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焦作市
2017年3月18日,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焦作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专项行动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在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完成省下达焦作市“电代煤”等改造民生工程6万户任务;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100万平方米以上;1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同时,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积极推广热泵采暖。
2017年3月28日,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焦作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专项补贴资金发放办法》,指出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农村,登记在册不再使用散煤的居民户,在采暖期(当年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零时)内,以每月80千瓦时用电量为基数,月用电量超过80千瓦时(不含80千瓦时)的“电代煤”在册取暖用户,给予0.4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每户最高补贴2500千瓦时。
商丘市
2017年3月27日,商丘市环境攻坚战办公室印发《商丘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商丘市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50%以上,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525万平方米。
2017年3月27日,商丘市环境攻坚战办公室印发《商丘市2017年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指出10月底,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规模用热需求的产业集聚区实现集中供热。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供热,鼓励产业集聚区结合资源条件,发展空气源热泵供暖、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开封市
2017年6月30日,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全域开展电代煤、气代煤工作的通知》,指出在主城区和县城,对用煤户购置清洁取暖设备进行设备购置补贴和运行补贴,完成《河南省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推进方案》分解给我市电代煤等替代5万户的目标任务;在农村,为引导农村居民合理用能、清洁取暖,对所有农户按冬季取暖用电量实施普惠制的电价补贴。设备补贴:对用煤户台账内居民购置“双替代”取暖设备按照居民购买价格的7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金额2000元,超出部分由居民承担。在运行补贴方面,对台账内“电代煤”居民采暖用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每户每采暖季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超出部分由用户承担。以上补贴标准暂定一年。
濮阳市
2017年1月12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试行)》,指出大力实施“煤改电”工程,加大电价支持力度和财政补贴力度,到2017年年底,在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6万平方米以上,2万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饮电气化。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热源改造,到2017年10月底,全市产业集聚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
2017年2月27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燃煤锅炉拆改工作实施方案》,指出统筹推进“煤改电”工作,督导各县(区)发改部门做好燃煤锅炉新能源改造政策落实。
2017年4月26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指出在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市城区及县城区周边地区,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将热泵供暖作为有效补充;积极推进电能替代,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区域,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督促各地采用热泵供热电采暖方式替代燃煤采暖。2017年10月20日前,完成对重点城中村、重点用电单位和“电代煤”乡村进行电网改造,保障1万户“电代煤”用户电力供应需求。
2017年4月26日,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濮阳市2017年加快推进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指出10月底,除台前县外,全市产业集聚区全部拥有集中供热热源,基本实现集中供热,20蒸吨/小时以下分散燃煤小锅炉全部关停。因地制宜发展新能源供热,鼓励产业集聚区结合资源条件,发展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周口市
2017年5月10日,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川汇区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推进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完成“双替代”民生采暖工程4000户以上;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25万平方米以上,6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商业和公共领域,积极推广热泵采暖,力争2017年热泵采暖面积达到25万平方米以上。在居民采暖领域,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大力发展空气源热泵供暖等分布式集中供暖。按照“一炉一策”原则,配合环保部门制定分散燃煤锅炉和工业窑炉清洁替代方案,结合实际推进应用热泵技术,力争2017年10月底前替代燃煤锅炉、燃煤窑炉5台以上。对实施电能替代的热泵电采暖用户,可由国网河南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方式开展电力直接交易。
2017年6月24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周口市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9月底前,全市完成民生采暖“电代煤”8万户。其中“电代煤”用户指2017年新增的通过空调、热泵采暖等方式采暖的居民用户。户用“电代煤”集中供暖的认定标准为热泵供暖等设备安装到位,配套设施入户,并经用户和运营企业签字确认。坚持分布式集中供暖与分散式采暖相结合,以城中村改造、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小区、商品房开发等领域和煤采暖户改造为重点,大力发展电、热泵采暖。周口中心城区重点发展空气源热泵分布式集中供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周口市清洁取暖设施建设,采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等清洁取暖方式发展分布式集中供暖。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清洁取暖设施建设,在具备条件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采用热泵清洁取暖方式发展分布式集中供暖。落实清洁取暖用电用气价格支持政策,鼓励采用热泵电采暖用户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方式按增量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信阳市
2017年3月14日,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信阳市2017年度天然气替代煤、电代煤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全市完成电替代煤等方式替代10万户以上,其中民生工程3万户,各县区民生工程户数为本县区电代煤户数的30%。在农村地区用能结构调整,坚持因地制宜,加快推广使用电能替代等方式替代厨炊散烧用煤。
驻马店市
2017年3月31日,《驻马店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印发,指出2017年10月底前,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以上,新增集中供热面积约60万平方米。完成电代煤等改造民生工程5万户;加大城乡电网配套改造力度,组织完成34个贫困村、253个中心村电网改造,保障以电代煤工程电力供应需求。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热,10月底前,完成全市2万户以上电代煤替代工程。
2017年6月16日,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驻马店市2017年推进清洁取暖实施方案》,指出在集中供热管网确实无法覆盖的区域,按照“宜气则气、宜电则电”的原则,实施“电代煤”。在天然气管网未覆盖的地区,大力发展热泵电采暖方式取暖。2017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4万户“双替代”任务。各地结合资源条件,符合国家管理规定要求,因地制宜建设土壤源热泵、污水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等新能源集中供热项目。同时,鼓励采用热泵电采暖用户以“分表计量、集中打包”方式按增量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降低用电成本。
漯河市
2017年1月19日,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漯河市2017年持续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指出大力推进城市集中供热,2017年10月底前,市区建成区集中供热率达到60%以上。大力实施“煤改电”工程,加快城乡输配电线路建设,加大电价支持力度和财政补贴力度,到2017年年底,完成省定在城镇居民小区推广电采暖应用目标和省定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户数。
三门峡市
2017年3月31日,三门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三门峡市2017年电代煤、气代煤工作推进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三门峡市完成电代煤等改造民生工程5万户;在商业和公共领域推广热泵采暖100万平方米以上;10000户以上农村居民永久性实现厨炊电气化。在集中供热管网和天然气管网未覆盖地区,大力发展热泵电采暖方式供暖。结合实际推进应用热泵,力争10月底前替代燃煤锅炉、燃煤窑炉60台以上。
鹤壁市
2017年5月2日,鹤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鹤壁市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指出2017年10月底前鹤壁市建成区内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60%以上。全市建成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燃煤散烧。10月底前新城区供热使用率达到85%,老城区供热使用率达到60%。“煤改电”居民每户按照0.2元/千瓦时给予电价补贴,每个采暖季最高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即600元。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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