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空调网_空调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家电使用年限细则"遭辟谣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2-10 11:55:23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近日,网上盛传"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细则正式实施"的消息。全国家电标准化委员会家电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部部长鲁建国辟谣:"并没有所谓的《家电安全使用年限细则》,网上盛传的所谓《细则》是早在2009年就已经通过国家家用电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审定,向国家标准委报批,但目前为止也没有得到国标委正式的批准施行,因此目前消费者在卖场还不能看到相关的标识。"

    超龄家电不仅耗电而且危险,通常高龄家电的耗电量要超过原耗电量的40%。因此,业内专家呼吁,相关部门应尽早出台规范细则并应加速超龄家电的回收。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