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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安全新规要求标明使用年限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佚名  发布于:2012-11-06 14:42:17  来源:东莞新闻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已开始实施,要求生产厂家要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如果在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

    家电必须标明安全使用期限

    记者走访家电卖场时发现,除了新款的燃气类家电产品上已明确标明安全使用年限外,其它家电产品如冰箱、空调、热水器等生产日期标注多数不显眼,大部分的旧款家电产品还并未标注具体的安全使用年限。

    某电器公司主管:“目前来讲,因为前期的产品包装上面没有标识,需要销售人员去引导,那后期的产品从今年开始上市,基本上都会有一个在机身上的名牌下面都有一个使用时间的标识,包装上都会有,说明书都会有。”

    安全期内出事故 厂商负责

    据悉,该《通则》规定了家电“退休”年龄,对家电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生产厂家要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期限,并规定安全使用期限从消费者购买之日计起。在厂商标明的安全期限内,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安全事故,所有责任都将由厂商承担。

    某电器公司主管:“ 目前,我们收到通知的,主要针对这个燃气类的家电,燃气类包括这个燃气石油气炉、同这个燃气类的热水器,这样燃气类,它暂时出来的通知就是8年,至销售日期起到8年的话,(超过)这个时间报废。这样市民在使用的过程中要注意一下这个时间的年限。”

    专家提醒“过期”家电应报废

    专家提醒消费者所有的家电都有安全使用寿命,这同食品有安全保质期一样。超过保质期,就应该报废,否则就会增加安全隐患。除了安全隐患外,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家电产品也会更加耗电,所以,消费者无论在购买还是使用时,都应留意家电的“安全期”,“过期”家电应该直接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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