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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清洁取暖成效受制于农村散煤管控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徐伟、李骥、阳春  发布于:2019-11-13 09:59:32  来源:中国能源报
  ●“2+26”城市的清洁取暖率达到了72%
 
  ●其中城市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6%
 
  ●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43%
 
  ●推行建筑保温之后,实际耗气量节约了1/3左右
 
  随着秋冬季来临,社会大众对大气空气质量的关注度也不断提升,同时对推行两年多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的有关话题开展了热烈的讨论。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和《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攻坚方案》)的要求,“2+26”城市2019—2020年秋冬季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6%。以往的经验表明,清洁取暖对降低PM2.5浓度的贡献率达1/3以上,是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改善空气质量、实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关键的举措。
 
  截至2019年9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率达到了50.7%,相比2016年提高了12.5%,替代散烧煤约1亿吨,“2+26”城市的清洁取暖率达到了72%,其中城市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96%,县城和城乡结合部的清洁取暖率达到75%,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达到43%,各项指标都超出《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年)》的预期,推进成效显著,但同时有以下几点思考与建议需要关注。
 
  实施清洁取暖

  要抓好散.煤管控
 
  “清洁取暖”是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提高用能系统、建筑围护结构性能,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的全过程取暖方式。实现冬季清洁取暖,关键要把握“两低三通过”,即通过建筑保温技术降低对热量的需求,通过高效和智能的输配系统降低输配损失,通过选择高效清洁热源*终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清洁供暖。“清洁取暖”重点要把握好“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即无论使用什么燃料,无论采用什么工艺、技术,都要在保证居民正常供热质量的基础上,在供热的生产、调控、使用环节实现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的降低。
 
  根据监测数据,2018年我国重点区域全年空气质量整体得到改善,但是秋冬季污染形势依然严峻。2018年,京津冀地区、汾渭平原年平均PM2.5浓度分别为60μg/m3、58μg/m3,分别同比下降11.8%、10.8%。但是秋冬季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中只有4个城市完成了PM2.5浓度改善目标;汾渭平原11个城市中只有3个城市完成PM2.5浓度改善目标。2018-2019秋冬季除了受厄尔尼诺影响,冷空气活动较弱、大气污染扩散条件变差等气象因素影响外,也存在散.煤监管不到位,清洁取暖改造后散.煤复烧现象,使得一些城市PM2.5浓度出现反弹。
 
  “2+26”城市中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率仅为43%,仍然有大量用户采用散.煤取暖,户均用煤量达到1.5吨,这些散.煤燃烧没有任何环保措施,严重影响冬季大气质量。根据调研数据,河南某工业大市一年燃煤使用约2900万吨,其中采暖期间散.煤燃烧80万吨,1吨散.煤燃烧的排放相当于10—15吨电厂燃煤排放的污染物,农村地区1户散.煤污染物排放,相当于城镇集中供热10户以上排放,控制采暖期间散.煤燃烧就将减少约全市40%左右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因此,抓好农村地区散.煤管控,是实现清洁取暖的重中之重。
 
  散.煤管控要求各地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市、县、乡、村四级散.煤联防联控机制,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依法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配套政策措施,从供应侧管住散.煤流入。对清洁能源替代未覆盖的区域和用户,加快推进散.煤回收和置换。对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和全域完成“电代煤”“气代煤”的县(市、区)散.煤经营网点一律“清零”。
 
  实施清洁取暖

  要加强能效提升和能源保障
 
  各地实施清洁取暖过程中,关注点主要集中在热源侧的集中供热、“煤改电”、“煤改气”等工作,用户侧则需要加强能效提升方面工作的重视程度。如果建筑节能不到位,热负荷不能有效降低,即使热源、热网及终端设备选用高效节能产品,*终用户的运行能耗、运行费用依然很高。以北京为例,节能改造前,一户“煤改气”家庭耗气量约为11立方米/日;推行建筑保温之后,实际耗气量降至7立方米/日,节约了1/3左右的能量。
 
  通过执行三十余年的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十余年的建筑节能改造工作,大部分城镇、城乡结合部的建筑总体节能效果较好,农村建筑的节能水平较弱,是能效提升需要重点关注的区域。一方面由于农村建筑节能工作的氛围和机制尚未形成,农村建筑未纳入建筑监管体系,已经出台的建筑领域节能法律法规、标准体系缺乏对农村建筑建设的约束与引导,另一方面,农村经济水平有限,村民节能意识薄弱,采用符合节能要求的建筑材料将增加建设成本。
 
  做好农村建筑的能效提升,应充分考虑其建筑特点和使用特点。普遍存在户均建筑面积大,建筑以单层平房和二层楼房居多,热负荷需求高;多为局部采暖、间歇采暖,室内热环境温度要求低;使用时,人员进出频繁,房屋冷风渗透严重。针对不同的农村建筑特点,应因地制宜地制定多种组合套餐,通过实施部分外墙外保温、加装保温窗帘、保温门帘和保温吊顶,以及屋顶改造等不同改造方式,可达到节能性、经济性兼具的效果,节能率达到30%以上。同时,也应意识到农村建筑能效提升是一项持久任务,大部分城市通过三年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尚不能全面实现农宅能效提升,后续需要当地政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动该项工作,才能从根本上改善农村建筑热环境和能效水平。
 
  在采暖季来临时,要重点关注能源保障问题。在经历2017年“双替代”急速上马和冬季“气荒”之后,2018年“双替代”的推进更加理性,第二批试点城市主要以“电为主、气辅助”的方式推进,同时清洁取暖市场出现了许多新的模式,可再生能源供热的进一步发展以及多能互补等实践使“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始落地。
 
  对于“煤改气”用户,按照“以供定改、先立后破”的原则推进,积极争取气源供应保障,及时签订天然气供用气合同,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做好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分级调峰用户制度等。采用“煤改气”的城市,建议制定“煤改气”气源供应保障专项方案,保障方案应细化到逐村逐户。
 
  对于“煤改电”用户,严格执行电网公司“煤改电”改造原则和技术标准,提升户均用电容量,按照确村确户名单,改造完善配电网设施,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户内线路及空开配置情况等安全隐患检查。做好应急预案,对可能出现的各类故障提前制定应对措施,在*短时间内恢复供暖用电。
 
  在实施清洁取暖的基础上,部分“过渡区”应做好清洁煤兜底,制定清洁煤保供方案,统一组织进行配送,确保供应及时、到位。
 
  未来清洁供暖需考虑经济因素

  与技术创新
 
  着力降低清洁取暖成本。《关于京津冀农村地区“电代煤”“气代煤”实施效果情况的调查报告》显示,部分省份“电代煤”“气代煤”扣除地方运行补贴后,户均取暖费用比过去提高1000—2000元。在当前补贴状况下,有11%的用户表示仍无力承担清洁取暖成本,超过30%的用户表示如果没有运行补贴,无力承担清洁取暖经济成本。针对上述问题,一方面,应根据建筑特点及使用需求,合理选择技术路径,实施建筑节能改造降低取暖需求;另一方面,研究出台相关价格政策,通过市场手段降低运行费用。如落实用户侧峰谷电价政策,将清洁供暖用电纳入市场化交易,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交易平台,将清洁电力直接销售给电供暖用户等。
 
  建立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设备安装时,指导用户安全规范使用设备,建立企业取暖季期间24小时服务热线,确保出现故障及时上门解决;建立有效的能效监测平台,及时分析评价设备运行和节能环保效果,有效预警运行问题,提升设备运行水平;建立清洁取暖服务评价体系,将供暖企业的投诉率、供热质量、环保效果等指标与政府补贴以及扩大市场挂钩。
 
  做好实施效果评估工作。清洁取暖是一项具有探索性、涉及面广、影响因素多、综合性强的工作,各个试点城市开展此项工作投入巨大,要及时做好实施效果的评估,分析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开展清洁取暖工作的有效性、效率和效果,以及对大气污染减排的贡献,总结经验教训,便于后续长期的推广应用。
 
  研究建立清洁取暖使用补贴分摊机制和财政补贴退出机制。目前试点城市均制定了清洁取暖改造补贴标准,以财政直接补贴方式支付改造成本,包括建设成本和使用成本,不过,补贴政策都是暂定三年。2020年,*批12个试点城市财政补贴将到期,为了确保用户用得起,降低返煤风险,亟需研究建立“后清洁取暖时代”的使用补贴分摊机制,同时建立财政补贴逐步退出机制。
 
  同时,也应该关注到由于经济因素制约,部分居民虽然完成了取暖清洁化,但存在取暖品质不高、运行成本较高以及设备使用率低等问题。针对此,也应加强清洁取暖新技术的研发。加大科研力量投入,通过技术创新,研发新设备、新产品,在热泵技术、蓄能技术、智能供热技术、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多能互补技术、低能耗建筑技术等专项技术上取得突破,有效降低设备装机容量和运行成本,提高居民供热质量,减少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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