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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洁取暖如何推进?十部委六省市联合发文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19-10-17 16:54:28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进入深秋,雾霾天明显增多。对北方地区来说,一边要治理大气污染,一边要保障居民温暖过冬,任务更加艰巨,加快推进清洁取暖等工作尤为重要。昨天(10月16日),生态环境部等十大部委和北京等六省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9-2020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8次提到“清洁取暖”、10次提到“煤改电”、4次提到“煤改气”。
 
  有效推进清洁取暖 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
 
  《方案》明确,要有效推进清洁取暖。按照“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原则,坚持“先规划、先合同、后改造”,在保证温暖过冬的前提下,集中资源大力推进散煤治理。
 
  同步推动建筑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障工程质量,严格安全监管。
 
  清洁取暖改造应整体推进 不得零散式开展
 
  在谈到今年取暖散煤替代工作时,《方案》要求,各城市应按照2020年采暖期前平原地区基本完成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的任务要求,统筹确定2019年度治理任务。
 
  2019年采暖期前,中央财政支持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第一批试点城市力争基本完成清洁取暖改造任务。各地要以区县或乡镇为单元整体推进,不得在各村零散式开展。
 
  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 “煤改电”不鼓励简易取暖方式
 
  《方案》指出,因地制宜,合理确定改造技术路线。坚持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积极推广太阳能光热利用和集中式生物质利用。
 
  各地应根据签订的采暖期供气合同气量以及实际供气供电能力等,合理确定“煤改气”“煤改电”户数,合同签订不到位、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安全保障不到位的情况下,不新增“煤改气”户数。要充分利用电厂供热潜能,加快供热管网建设,加大散煤替代力度。
 
  “煤改电”要以可持续、取暖效果佳、可靠性高、受群众欢迎的技术为主,积极推广集中式电取暖、蓄热式电暖器、空气源热泵等,不鼓励取暖效果差、群众意见大的电热毯、“小太阳”等简易取暖方式。
 
  防止散煤复烧 确保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
 
  针对北方部分地区出现散煤复烧的情况。《方案》强调,各地要采取综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防止已完成替代地区散煤复烧。
 
  对已完成清洁取暖改造的地区,地方人民政府应依法划定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并制定实施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应加大清洁取暖资金投入,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加强用户培训和产品使用指导,帮助居民掌握取暖设备的安全使用方法。
 
  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开展打击劣质煤销售专项行动,对散煤经销点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确保行政区域内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要求。
 
  保障气源电源供应 地方政府应给予支持
 
  最后,《方案》强调全力做好气源电源供应保障。优化天然气使用方向,采暖期新增天然气重点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等倾斜,保障清洁取暖与温暖过冬。各地要进一步完善调峰用户清单,夯实“压非保民”应急预案。
 
  地方政府对“煤改电”配套电网工程和天然气互联互通管网建设应给予支持,统筹协调项目建设用地等。
 
  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要积极筹措天然气资源,加快管网互联互通和储气能力建设,做好清洁取暖保障工作。国家电网公司要进一步加大“煤改电”实施力度,在条件具备的地区加快建设一批输变电工程,与相关城市统筹“煤改电”工程规划和实施,提高以电代煤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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