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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400万元以下空调机组明年实行电子集市采购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蒋莉蓉  发布于:2018-11-26 17:57: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网
  明年,上海400万元以下空调机组将从电子集市进行采购。近日,上海市2019年空调机组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空调机组是新加的类别,这次是第一次招标,招标资格没有特别要求,仅要求厂商投标,主要是针对多联机产品。”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
 
  根据公告,该项目共分为27个包件,包括可组合单模块通用空调机组、单模块通用空调机组、改造用空调机组和侧出风空调机组等,投标人可以投标一个或多个包件;要求投标人应为空调最终制造厂商,最终制造厂商不能直接参加投标的,可授权一家供应商代为投标,但必须提供最终制造厂商委托授权书。
 
图为上海市政府采购电子集市空调机目录截图
图为上海市政府采购电子集市空调机目录截图
 
  此次招标确定的空调机组协议供货产品和供应商将纳入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上海市各预算主管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单次或单项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的空调机组,应从电子集市通过议价、团购、反拍等方式进行采购。单次或单项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以上的,将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另行组织采购。该项目采用网上投标,将于2018年12月13日14:00开标。
 
  据了解,自2011年起,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开始探索分体、嵌入式空调电子集市协议供货招投标。从历年中标供应商名单来看,主流空调制造厂商积极参与,如去年共有19个分包,最后一包中标厂家包括奥克斯、海尔、格力、海信日立、美的和大金。
 
  “嵌入式分体式空调和空调机组是两个类别,去年的仍然照常执行。”上述负责人补充道。
 
  附:公告全文如下
 
  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第2018-11904号信息--上海市2019年空调机组电子集市协议供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对下述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2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投标人应为空调的最终制造厂商,最终制造厂商不能直接参加投标的,可授权一家供应商代为投标,但必须提供最终制造厂商的委托授权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2019年空调机组电子集市协议供货
 
  2.招标编号:详见招标公告(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hcg18-11904)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上海市2019年空调机组电子集市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共分为27个包件,包括可组合单模块通用空调机组、单模块通用空调机组、改造用空调机组和侧出风空调机组等。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可以投标一个或多个包件。本次招标确定的空调机组协议供货产品和供应商将纳入上海政府采购网电子集市,上海市各预算主管部门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单次或单项采购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的空调机组,应从电子集市通过议价、团购、反拍等方式进行采购。单次或单项采购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400万元)以上的,将按照公开招标方式另行组织采购。
 
  4.交付地址:上海市(包括郊区)。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付并经验收合格。
 
  6.交付状态:送货上门,装卸就位,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项目执行以下政策: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规范进口产品采购政策。
 
  8.协议期限:本次协议供货生效后至下一期公开招标协议供货生效前。公开招标原则上每12个月进行一次。如遇市场情况变化,根据有关规定,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在适当的时间进行下一期公开招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3日(星期四)14:00,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 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投标人应根据“投标须知”前附表 ‘六’网上投标说明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http://www.shzfcg.gov.cn)电子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大连路515号会议室
 
  凡愿意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可凭网上投标回执准时出席。网上投标成功的投标人,不出席开标会议的,可于投标截止时间1小时后通过数字认证证书登陆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电子投标系统”,下载开标记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大连路515号
 
  邮编:200082
 
  联系人:解继涛
 
  电话:021-35968039
 
  传真:021-35968054
 
  前台咨询电话:021-35968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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