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让低价成为无源之水
12月到了空调协议供货开标的一个高峰。由于“价格虚高”是协议供货一大顽症,产品价格也成为协议供货从招标到履约管理备受重视的要素,尤其是对家用空调这种技术标准相对统一的通用产品而言,价格分往往在协议供货招标占较高的比重。
对与参与过中央国家机关和国税系统空调协议供货的空调企业而言,对价格这个角色在评审中的重要性恐怕认识得会更加深刻。参与此类项目时,企业在确保节能清单内入围产品的丰富性同时,投报出一个合适的低价非常重要。
通过统计招标文件评审分值可以发现,国税系统空调协议供货价格分占到了总分值的一半,中央国家机关空调协议供货根据产品分包不同价格分同样在40~50分之间。若后者将“技术和服务”评审中平均标配管线米数、工程价格标准、安装及辅材收费标准、管线收费标准等直接或间接涉及价格的要素计算在内,价格要素就占到了评审所有要素比重的64%~77%。由此不难理解产品报价在空调协议供货评审中的作用。
2011年,空调行业普遍面临成本上涨的压力,在零售市场纷纷调高了产品价格。但据笔者了解,近期个别空调企业为争取到空调协议供货入围资格,以“零利润”、“出厂价”等作为投标的定价标准,甚至将没有常规库存的产品作为投标产品。这不禁令人堪忧。
在空调零售市场增速减缓的现状下,企业加大政府采购市场关注力度本无可厚非,政府采购的集采规模优势确实有助于企业薄利多销。但投标企业在抛出一个个极具诱惑力的低价同时,同样要将目光关注到协议供货评审的另一半——技术和服务。
对协议供货而言,入围资格只是第一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是赢得实际销售量的最终决定因素。体现在招标文件中,就是对“节能清单内空调入围数量”、“投标机型完整性”、“指定政府采购供货网点数量”、“政府采购组织管理方案”等要素的应答上。
事实上,协议供货履约最终要落实在生产厂家指定的一个个代理商身上。若厂家没有行之有效的利益驱动,将很难提高代理商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积极性。笔者了解到,在某空调协议供货招标中,一空调企业以低价中标,但在履约过程中,供货不及时、偏远地区不送货、产品运行时屡屡“罢工”等问题层出不穷,成为采购单位投诉的焦点。时隔一年,即使它再次入围协议供货,采购单位也很少再选择这个品牌。
因此,优价是空调协议供货的敲门砖,但优质的产品和服务才是赢得协议供货市场的铺路石。企业再考虑以低价取得协议供货同时,同样应当保障投标产品尤其是不畅销产品的常规库存量,确保代理商及时供货。只有被优质护航的优价产品,才能真正受到采购单位青睐。 ■ 七 天
上一篇:家电下乡惟“价”是从不可取
下一篇:空调产业的发展何处何从
-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关于桂林医学院临桂新校区图书馆、科学实验中心楼中央空调安装工程项目(GXZC2016-G2-0697-KLZB)公开招标公告
- 江西好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南昌工程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空调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HW16001-1)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丰润区人民医院改建工程(制冷机组平台)施工招标公告
- 莆田学院学生宿舍空调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 上海市体育宫空调改造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 抚州国宏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宜黄县实验小学新区空调设备项目采购公告(第二次)
- 市政府管理局机关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楼中央空调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 泉州市聚宝城南文化发展中心泉州闽南文化生态园中心展馆中央空调及户外喷雾系统工程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中学空调及空调配电安装工程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空调设备采购(重)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