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空调出意外 各方责任几何?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张磊 发布于:2015-08-13 10:47:25 来源:萧山日报
台风“苏迪罗”影响过后,空调维修、拆装工人又忙得不可开交,安装空调一旦发生意外,需要注意哪些安全隐患和赔偿风险?
本期主讲律师
浙江志和律师事务所 张林子
先来看个案例:2014年8月,李某在某家电公司购买了一只立式空调,家电公司承诺送货上门,并提供安装人员董某某的电话。隔天,家电公司依约送货上门。李某便打电话给董某某约定空调安装地点及安装时间、安装费用,并确定了内机和外机的摆放位置。
安装时,安装工董某某发现,空调支架不能安全承受新空调的重量,建议李某更换。但是李某觉得没必要花这个冤枉钱,决定先用原来的支架,不行再换。
于是,董某某便按照李某的指示未将支架更换便开始安装外机。没想到,当董某某快完成最后的固定工作的时候,支架突然断裂,空调外机直接掉落,砸到了正下方停放的车辆。
经查,安装工董某某并无相关执业资格证。那么,这起事故的责任该如何鉴定?
律师解读:我国法律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只有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该案中有以下几点情况需要注意:
一、李某通过某家电公司提供的号码找到安装工人董某某,并不明知董某某系无空调拆装上岗证的人员,某家电公司虽然只是提供联系方式,但鉴于其系销售方,存在误导李某正确选任的过错;
二、李某在董某某建议更换适用支架的时候拒绝,存在指示过错;
三、董某某作为承揽人,虽然建议李某更换支架,但是并未完全尽到检查义务,在安装前应当测试下支架的牢固度,同时董某某无证上岗本身就存在过错。
因此,上述三方均应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需要知道,在安装和维修空调的时候,千万不要私自找人来装,而应该通过销售企业或者家政公司来委派人员上门服务,这样可以很大程度上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另外也要提醒烈日下辛苦工作的安装工人,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地2米以上安装家庭用空调属于特种行业,安装人必须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安装人系企业员工的,应与企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做到这两点,出了事故自己同样需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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