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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亿元 北京15个村空气源热泵供应企业招标项目启动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8-08 09:08:27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网
    近日,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委托,就15个村空气源热泵供应企业招标项目——2013年-2015年农村煤改电工程改造提升项目(点击全文阅读)进行公开招标,预算为1.6亿元。
 
1.6亿元 北京15个村空气源热泵供应企业招标项目启动
1.6亿元 北京15个村空气源热泵供应企业招标项目启动
 
    该项目计划在8个乡镇15个村对5659户住宅利用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进行采暖改造提升,分三种户型:A户型——建筑面积70㎡(含)以下;B户型——建筑面积70㎡至100㎡(含);C户型——100㎡至120㎡(含),总投资约1.6亿元,拟招聘3家企业。
 
    该项目对投标人做出要求:
 
    1、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的经营范围必须含有空调设备或热泵或制冷(热)设备生产、销售等相关内容。
 
    3、投标人须提供国家强制性产品CCC认证。
 
    4、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须为受聘于投标人的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如非京籍企业参与投标需提交有效的《北京市建筑企业档案管理手册》复印件,机电安装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证书或临时执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须具有一定规模的独立的生产基地,须出具【土地所有权证或土地租赁协议,(附生产厂房相关证明)】或【生产厂房所有权证或生产厂房租赁协议】。
 
    8、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所有产品的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检验报告涵盖GB/T25127.2规定的名义工况及低温工况制热性能,能体现机组名义工况制热COP>2.1,低温工况下制热COP≥1.6且正常运行3h;能体现名义工况下空气源热泵产品制热综合部分负荷性能系数IPLV(H)>2.4。
 
    9、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2017年6月30日针对空气源热泵设备销售的相关业绩。
 
    10、投标人须建有-20℃低温检测实验室,并提供国家权威认证的实验室能力评定证书。
 
    11、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函。
 
    12、投标人须承诺对其所供应产品整机免费保修6年,其中:控制器主板、水泵、压缩机免费保修8年。
 
    有意者请于2017年08月03日至2017年08月10日,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9室(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90号普仁医院北侧)购买招标文件。
 
    该项目于2017年08月24日 09:30在北方温泉会议中心(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梅花街7号)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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