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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中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8-07-02 18: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就“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项目(项目编号:HBZC-CG-2018-L100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BZC-CG-2018-L1002

项目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项目联系人:叶青

联系方式:1397112488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华中师范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石老师,027-67861084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标段编号:HBZC-CG-2018-L1002

(2)标段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3)类别:服务

(4)用途:华中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更新与升级

(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预算:人民币16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60万元

(8)工期: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历天内

(9)质保期:对改造完成的空调系统进行5年质保;维保期:对空调系统主设备进行5年维保(自工程改造完成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计取)。

(10)其他:/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叶青,1397112488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05日

中标日期:2018年06月29日

总中标金额:152.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武汉万丰得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江汉区青年路276号1号楼3楼 152.000000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2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折扣率为 65% ,向中标商(成交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

 

评审专家名单:

石零、胡玉生、刘庆瑞、向真、石亚红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单位:武汉万丰得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汉区青年路276号1号楼3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元

(¥1,520,000.00)

工期:合同签订后改造工期50天

质保期及维保期:5年

 

六、其它补充事宜

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中标结果公告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华中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工作。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于2018年6月29日完成了评审工作,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HBZC-CG-2018-L1002

项目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项目预算:人民币160万元

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具体需求如下。工程概况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标段编号:HBZC-CG-2018-L1002

(2)标段名称:国际交流学院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与升级

(3)类别:服务

(4)用途:华中师范大学国际交流园区中央空调系统改造、更新与升级

(6)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项目预算:人民币160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160万元

(8)工期:合同签订后  50 个日历天内

(9)质保期:对改造完成的空调系统进行5年质保;维保期:对空调系统主设备进行5年维保(自工程改造完成正式竣工验收之日计取)。

(10)其他:/

公示媒体及时段:

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

公示时段:2018年7月3日至2018年7月4日

评标信息:

评审时间:2018年6月29日

评审地点: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委员会名单:石零、胡玉生、刘庆瑞、向真、石亚红

  • 评标信息:

中标单位:武汉万丰得暖通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汉区青年路276号1号楼3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贰万元整

(¥1,520,000.00)

工期:合同签订后改造工期50天

质保期及维保期:5年

评标信息:

招标人联系方式:

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珞喻路152号

联系人: 石老师

电话: 027-67861084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汉区怡景商务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 叶青

电话:1397112488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湖北中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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