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垣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长垣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垣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长交采2018CS008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6套中央空调采购,本次采购包括空调系统所需的主要设备、安装附件等,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公告发布日期及发布媒体:
2018年06月13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长垣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五、定标日期:2018年06月29日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06月28日
评标地点:长垣县财审大厦七楼第一评标室
磋商小组名单:吉振啟、马亚丽、卢燕
七、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省美华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长垣县蒲西区华泰花园5幢101号商铺
中标价:1358000元
供货期:30日历天
八、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收费及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向中标人收取,收费为人民币18938.00元。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采 购 人:长垣县人民法院
地 址:新乡市长垣县山海大道
联 系 人:曹先生
联系电话:0373-885582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长垣县西内环37号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373-8873292
中标公告公示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长垣县人民法院
河南省育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0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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