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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综合楼及联合工房辅房空调监控系统升级项目中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8-06-08 09: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长春卷烟厂综合楼及联合工房辅房空调监控系统升级项目”项目(项目编号:JLXD-2018-YC-007)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JLXD-2018-YC-007

项目名称:长春卷烟厂综合楼及联合工房辅房空调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方式:1334159921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先生0431-8996794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标公示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受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代理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综合楼及联合工房辅房空调监控系统升级项目(招标编号:JLXD-2018-YC-007),本次招标于2018年6月7日10时00分开标,并于当日完成了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候选人

第二候选人

第三候选人

单位名称

沈阳鸿腾耀越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凯晟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欧拓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266,386.52

273,890.00

280,187.59

交货及安装工期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及安装完毕或根据甲方实际生产安排需求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及安装完毕或根据甲方实际生产安排需求

合同签订后60日内交货及安装完毕或根据甲方实际生产安排需求

公示时间从2018年06月08日00时00分至2018年06月10日23时59分止(3个日历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持招标人的异议答复和投诉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18604463182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南湖假日写字楼23层2303室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99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曹先生1334159921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5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6月07日

总中标金额:26.63865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序号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1 沈阳鸿腾耀越科技有限公司 - 26.638652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评委会成员:白丽英、王丽、孙世勇、张淑梅,业主评委:王春。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长春卷烟厂综合楼及联合工房辅房空调监控系统升级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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