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刘圩镇中心卫生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SXZBCG-H2018-126A中标公示
泗县刘圩镇中心卫生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中标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泗县刘圩镇中心卫生院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XZBCG-H2018-126
项目分包(标段):不分标段,预算:2350000元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转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4月1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8年5月8日下午3:00
中标人:安徽省缘毅空调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2312000.00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陶承俊(随机抽取)郑少平(随机抽取)谷妮娜(随机抽取)白伍阳(随机抽取) 陈宾(业主推荐)
采购人: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8255793227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905525209。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0557-7025545。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5月8日
-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图文信息楼空调机房维修(二期)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空调采购及安装(GXZC2018-G1-15889-CGZX)公开招标公告
- 广州市白云区教育局2018年空调采购项目(CZ2018-0431)
- 济南高新区第一中学空调采购及安装工程成交公告
- 高一教室空调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嵩县高层次人才公寓4-6层空调采购项目
- 建安政采询字〔2018〕16号——许昌市建安区灵井镇人民政府灵井镇敬老院采购空调评审结果公告
- 北京老年医院空调系统节能运营维保托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漯河市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空调协议供货项目中标公告
- 唐河县科技馆中央空调系统、消防系统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