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会议室及办公室装修-中央空调洞封堵工程项目结果公告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新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新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会议室及办公室装修-中央空调洞封堵工程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现就本次谈判的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人:新野县公安局
地 址:南阳市新野县政府路88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阳市工业路137号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新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主楼)会议室及办公室装修-中央空调洞封堵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XYGGZY-2017-075
四、采购内容:主楼1-12层空调洞封堵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2017年5月1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七、谈判信息:
谈判日期:2017年5月25日下午15:30
谈判地点: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杨建、冯桂云、梅永杰
九、谈判结果:
成交供应商:新野县盛鸿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野县人民路中段
成交金额:人民币叁拾壹万柒仟玖佰玖拾陆元整(¥317996.00元)
成交标的:业务技术用房(主楼)会议室及办公室装修-中央空调洞封堵工程
十、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新野县公安局
联系人:梅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222611-35063
采购代理机构: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7-60566266
十二、本项目结果公示期限为一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一并提交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函将不予受理。
南阳市鸿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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