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文化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天窗改造、空调与新风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文化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天窗改造、空调与新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天窗改造、空调与新风工程
项目编号:JLHF[2018]-6-11SZK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52005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省文化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牡丹街1450号
联系方式:程主任 电 话:0431-856310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工0431-8852005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编号:JLHF[2018]-6-11SZKT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天窗改造、空调与新风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省文化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幼儿园天窗改造工程、空调安装工程、新风工程及安装空调与新风系统涉及到的天棚安拆及天棚面重新粉饰等工程,详见设备清单;
2.2 项目地点: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2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6 月 21 日至 2018年6 月 25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5.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2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5 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家公寓A座8楼会议室;
6.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文化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吉林省直文化系统幼儿园)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牡丹街1450号
联系人:程主任 电 话:0431-856310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联系人:田工 电 话:0431-88520058
2018年6月21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须满足《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2017〕6号文件)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唯一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8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提供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21日 09:00 至 2018年06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7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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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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