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迁址扩建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18-JN-013)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8-06-02 10: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迁址扩建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HZB2018-JN-013)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迁址扩建项目中央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YHZB2018-JN-01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空调采购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46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财库《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记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3)2018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4)2018年至少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5)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无行犯罪记录的证明,须提供其注册地、经营所在地或津南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三)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四)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6-01 到 2018-06-08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津南区智洋大厦院内附属二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每日8:30-11:30,13:3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领购。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8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22 09:00 2.开标时间: 2018-06-22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津南区开标室【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津南区智洋大厦院内附属二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明静 2.联系方式:13042298259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周工:13752574698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海河科技园聚兴道9号(天津市津南区智洋大厦院内附属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88637957-803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医院、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项目需求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宇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6月1日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鹤壁市人民医院关于鹤壁市人民医院中央空调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北部湾高级中学教学办公用品、空调项目采购FCZC2018-G1-10002-GXYL招标公告
- 钦州学院新校区西区13#-17#学生公寓楼空调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 河南城建学院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省长乐第一中学实验楼艺术楼教学楼等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郑州大学护理学院教学楼阶梯教室空调安装及装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天柱县政务服务大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公告
- 度假区中小学教育教学空调设备采购项目
- 茌平县实验幼儿园空调及音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北京市公安局指挥部机房空调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