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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人防工程项目通风空调工程(第二次)论证公示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8-04-25 16:0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准备就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人防工程项目通风空调工程(第二次)项目组织采购。该项目于20173 29日进行了招标文件论证,现就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  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人防工程项目通风空调工程(第二次)

三、采购预算:490万元

四、论证小组成员:张劲鹏、聂卫国、李旭槐                 

五、论证会议基本内容:

    台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及人防工程项目通风空调工程(第二次)项目组织2017 3 29 10 时在台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会议室进行招标文件论证会议。

    首先由采购人代表不带倾向性的介绍项目的概况,简单阐述项目建设要达到的目的和效果。

    在论证过程中,论证小组成员分别独立审查招标文件,认真、详细地阅读了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评标标准及办法、合同范本等进行审查,并就招标文件中暂未明确的内容进行讨论,确保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达到充分有效的公平竞争。

    最后,论证小组分别独立签署了审核意见表,一致认为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满足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条件、商务条款、技术指标、评标标准及办法和合同范本等内容无需修改,不存在倾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投标人资质与技术指标有三家以上投标人符合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

五、项目基本内容:详见附件。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麻园路74104

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0-3801000

传真:0750-3801000

七、本项目论证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5日三个工作日。供应商对上述内容存在异议或需要提供建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我单位反映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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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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