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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大会议室中央空调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8-03-26 16: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大会议室中央空调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大会议室中央空调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采购人为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采购代理机构为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玉溪第一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大会议室中央空调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竭诚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大会议室中央空调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TTZB-2018-016

3.采购内容及范围:多联室外主机变频空调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项目要求;

4.采购控制金额581750.00元;

5.资金情况:自筹,已落实。

6.交货及安装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并保证正常投入使用。

7.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供应商应当提供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和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以及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货物

注:1)供应商所投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或其投标货物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此项目所采购产品若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须符合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的要求。

8.逾期违约金:¥2000.00 元/天。

9.交货地点: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售后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2015年、2016年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未满两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未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3.具有2017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若为新成立公司未满三个月要求供应商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以上材料);

4.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指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到投标截止前;

5.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注:本次招标属于电子招标投标,必须同时进行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供应商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步骤:凭企业数字证书(CA)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进行网上报名;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

现场报名:

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8年326日至2018年 330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玉溪第一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00 元,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网上报名成功的截图界面纸质版(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无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有委托代理人)。

1)-(3)还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交由代理公司留存。

只有按以上步骤完成以上两种报名方式后,才算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41608:3009: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41609:00

2.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7号保安大厦3309室)

3.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响应文件回执”,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网上递交时间: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326日起至2018年41609:00时前,均可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除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规定时间内自行递交并打印投标文件回执单外,还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并带上编制投标文件加密的CA数字证书到开标现场进行文件解密。

6.现场递交刻录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7.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供应商上传完成后,将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重新下载下来,用对应类型的编制工具或标书查看工具进行解密查看,确保上传的文件可以正常解密打开。如供应商提交的电子标书不符合编制要求或投标时无法读取导入或解密,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841609:00

2.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路7号保安大厦3309室)。

七、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玉溪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xi.gov.cn/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云南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玉溪市南北大街延长线

联系人及电话:彭师   1388771649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玉溪第一分公司

分公司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北市区花鸟市场B栋413室

联系人及电话:李师  15911766323

日期:2018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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