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湖南省总队郴州市支队空调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武警湖南省总队郴州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湖南省总队郴州市支队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湖南省总队郴州市支队空调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WJ-2017111416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婷、张红利
项目联系电话:0731-85213733、899683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警湖南省总队郴州市支队
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65号
联系方式:马先生 0735-22951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婷、张红利 0731-85213733、89968312
代理机构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3)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4)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5)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其他说明:(1)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投标人具有实行了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国发【2016】53号文件规定,2016年10月1日执行)可不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复印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1.2特定资格条件:本项目所采购的空调、电视机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22期) 内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投标人须提供与其投标产品相对应的清单当页复印件,并作好标记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95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2月13日 17:00 至 2017年12月20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1月03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1月03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17年 12 月13 日17:00起至2017年 12 月 20日17:00(5个工作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2.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 12 月 20 日,每日上午 8:30 时到 12:00 时,下午 14:30 时到 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到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法人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报名;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方可报名。
2.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武警物资采购网(http://www.capfp.cn/default.jsp)、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wjzbcg.cn/)上发布。
2.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4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3.1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1月 3 日 14:30 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3.2 开标时间:2017年 1月 3 日 14:30时。
3.3 开标地点: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咸嘉湖街道岳麓大道355号西城龙庭1-4栋商铺1001号)
3.4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投标保证金:
4.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13000元(壹万叁仟元整);
4.2缴纳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等形式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伟佳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信银行长沙岳麓山支行
账 号:8111601011900231155
4.3缴纳时间:2017年 12 月 29 日17时00分,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强制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按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
2.2优先采购: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两型产品,实行优先采购。
3.3价格评审优惠: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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