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大楼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的采购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大楼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编号:GTCGS201703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委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大楼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大楼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
二、招标采购编号:GTCGS2017035
三、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
四、招标采购内容、数量及交货及安装调试期
标项号 | 招标(采购)内容 | 规格、特征等 | 数量 | 交货及安装调试期 | 最高限价(总价) | 交货地点 |
A | 一拖多可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VRF系统) | 具体详见《招标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批 | 交货指令发出后60日历天内 | 870,000元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五、合格投标人(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具备一拖多可变冷媒流量空调系统(VRF系统)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2、投标产品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生产商)具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需覆盖投标产品范围);
3、本项目 不 接受整机国外进口产品的投标,仅接受国内制造产品的投标。
4、本项目 不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自2014年9月1日至今。允许联合体形式投标且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在查询范围内,联合体成员中单个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则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公开、公平、公正地组织采购活动,本次采购所涉及的有关有修改、澄清等问题均在镇海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www.zhztb.gov.cn),不作另行书面通知,要求已取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密切关注网上信息,未浏览到,责任自负。
六、采购文件售价:采购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采购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以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形式出售,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将采用到付款的方式,并请按下列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采用邮寄方式的,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本公司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号名称: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宁波镇海支行 账 号:39259001040001824
提交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
咨询电话:0574-86274782 咨询人:徐晶
温馨提示:供应商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邮寄至2589002191@qq.com,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标项号,请给予配合。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2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08:30-11:00,14:00-16:00。
八、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07室。投标人(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应携带以下证件(或资料)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后递交或扫描后通过邮件方式[邮箱:2589002191@qq.com]邮寄给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供应商)此时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投标报名函》(格式后附);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代码证(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下同);
■ 制造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代理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含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7年10月10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至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迟到的投标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17年10月10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镇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三(镇海区骆驼街道金华南路55号)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供应商)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5,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支票、银行汇票、转账支票或银行转账;提交时间:于2017年9月30日16时00 分(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
帐户: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5201012200026482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镇海支行
联系人:徐晶 电话:0574-86274782
地点:宁波市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1020室。
十二、其它事项: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将不能被确定为中标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三、业务咨询:
投标人(供应商)对招标采购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义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人或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但招标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锦业街18号镇海大厦10楼 邮编:315202
联系人: 徐 工 联系电话:0574-86661526
附表:投标报名函格式
投标报名函
宁波市镇海国泰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在网上下载了贵公司编号为GTCGS2017035,项目名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镇海海关大楼中央空调采购与安装项目文件,本公司将准时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投标单位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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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 |||||
联系人 |
| 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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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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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变更、答疑、澄清等事项告知情况记录 (代理机构填写) | 告知时间 | 电话或手机号码 | 联系人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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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我单位对上述内容和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及人员资格符合省、市及文件有关规定要求。如有虚假,愿意放弃中标资格,并接受相关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 |||||
备注 | 1、此函发送传真后需与经办人电话确认,电话:0574-86661526;传真:0574-86256410 2、报名后不参加投标,须以书面形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告知,否则将按规定扣除服务商诚信分。 |
附 件 清 单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和法定代表授权人身份证;
■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和组织代码证(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无须提交组织代码证,下同);
■ 制造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代理商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含加盖制造商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法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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