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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无线网络增补(一期)项目(再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9-07 00: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外国语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无线网络增补(一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外国语大学校园无线网络增补(一期)项目

项目编号:173088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胤翀

项目联系电话:62791919-1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

联系方式: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设备科353726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胤翀62791919-137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适应校园移动应用需求的大幅度增长,现拟对师生反映强烈的区域就行无线网络升级,楼宇分别为虹口校区的行政楼、1号楼、1号楼副楼、5号楼、6号楼、逸夫图书馆、逸夫会堂;松江校区的图文信息楼、行政楼等区域进行设备升级及密度加密。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设备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伴随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技术规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有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书面声明);2、 投标人须为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3、 投标企业必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知名度,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经营资格、资质;4、 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者其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的授权代理商(若为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及服务承诺函);5、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其中所有交换机类设备具有工信部颁发的入网许可证、无线网络设备应具有国家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6、 近三年内,投标人须具有类似设备安装实施项目经验并提供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7、 本项目不采购进口设备;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 近三年(从2014年9月7日至投标截止前1日)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记录查询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当事主体等严重失信记录名单;10、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出具相关证明;11、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12、 投标人若为福利企业,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沪财库〔2009〕19号)的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福利企业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并获得福利企业证书的企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具体会议室详见电梯厅电子屏幕所示)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 对本项目由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可在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期间每天(公休日及法定节日除外)上午09:0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北京时间),前往招标代理机构购(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买纸质的招标文件。对于未按上述要求支付招标文件购置费的潜在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已经受理的投标文件也将提请评标委员会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 潜在投标人报名及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经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
(4)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5) 基本户开户许可证(若投标人未在代理公司备案登记过的,或者备案登记后发生变更且未重新备案登记的,须提供);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
注: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时须审核原件,原件(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外)审阅后退回。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静安区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4、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纸质文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现场踏勘
有意参与投标企业须参加现场踏勘,具体安排如下: 
地点1:2017年9月14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在上外虹口校区(上海大连西路550号)1号楼电梯厅大堂集中进行踏勘,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35372738、13817899342。
地点2:2017年9月14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在上外松江校区(上海松江新城文翔路1550号)图文信息大楼大堂集中进行踏勘,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7701156、18964709287。
*招标公告公示期为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为止。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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