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检察院冬季取暖(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宁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宁县人民检察院冬季取暖(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以公开招标采购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GSZWJ2017-058号
二、采购内容:
宁县人民检察院冬季取暖(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716062.00元。
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三 、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供应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叁级(含叁级)以上施工企业资质,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有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原件);
(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函(原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由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投标截止日在有效期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5日08:30时至2017年8月 31日下午17:00时截止;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到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取。
五、递交开标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15日 9时30分前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庆阳市宏德宾馆6楼会议室。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本项目投标(竞买)保证金:10000.00元。
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17:00时(未按时缴入到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庆阳市分行西郊支行6205 0170 0103 0000 0037账户和未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的视为无效投标)。
缴纳形式:银行转账
户名: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庆阳分公司
账号:6205 0170 0103 0000 003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庆阳市分行西郊支行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庆阳宏德宾馆6楼会议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宁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玉含聪
联系电话:13919581848
2.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何晗睿
联系电话:15293449066
甘肃中外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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