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市实验中学汝州市实验中学高三宿舍及3号宿舍楼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汝州市实验中学高三宿舍及3号宿舍楼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实验中学的委托,对汝州市实验中学高三宿舍及3号宿舍楼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且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汝州市实验中学高三宿舍及3号宿舍楼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采购编号:汝财招标采购-H-2017-133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4供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1.5质量要求:合格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企业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供应商须是国内独立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3投标人应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2.4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制造商或经销商;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应具有有效的设备制造许可证,其设备应在制造许可范围内,供应商为代理经销商的需提供主要投标产品(空调)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5 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以来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不得少于80万元,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第三方验收报告);
2.6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度)经审计合格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2.7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2016年3月至今投标单位为其按时连续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有效的劳动合同;
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名的响应人于2017年7月31日-2017年8月 4日(每日8: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到汝州市朝阳路与西环路交叉口路南裕隆商务酒店5楼507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
(注:以上资料查验原件并提供两套胶装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如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报名时代理机构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y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的信用记录,若发现有不良记录者,取消报名资格。
报名合格的投标人由招标代理机构统一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进行行贿受贿犯罪档案的查询,查询结果如发现存在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将取消响应人的投标资格(需另外单独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及地点。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市实验中学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37536286
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邢女士
电 话:13298188788
2017年 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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