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新明街道临时办公大楼空调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新明街道临时办公大楼空调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7-07-27 | |||||||||
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新明街道临时办公大楼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33029320170700006876-1 | ||||||||
二、项目概况: | 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委托,对新明街道临时办公大楼空调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正基(2017)2017(交易登记号:17CG020063)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项目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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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250090.00元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4.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所投设备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需经检察院查询自2012年7月 27 日起至今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于2017年8月14日16:00前,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申请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提交给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需自行至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由检察院出具的查询告知书编入投标文件中,否则否决其投标;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7年08月14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5、采购文件时间、售价及方式: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4日16:00(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资格预审)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递交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5.3招标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5.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查阅《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5.5招标文件网上下载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75、 0574-87187966陈工)。 5.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09时30分 | ||||||||
八、投标地点: |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3室) | ||||||||
九、开标时间: | 2017年08月17日09时30分 | ||||||||
十、开标地点: |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3室) | ||||||||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
十二、其他事项: | 6、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逾期递交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北二楼213室)。 8、投标保证金 8.1 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86010100100953384010203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8.2 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74-87205224(兴业银行灵桥支行)。 8.3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在招标代理申请退还后3日内办理;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交经备案的合同至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北楼7楼726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招标代理申请退还后3日内办理;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8.4 特别提示: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回单复印件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3、请勿使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采用网上银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的,请选择“异地”)。 9、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发布媒体:(宁波市政府采购网) 重要提示: 1、特别提醒:各供应商须按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政府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政府采购网的注册。 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竞标人。 10、业务咨询: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新明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4-87902956 采购代理:宁波正源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春园路125号正源大楼708室 | ||||||||
联 系 人:严索佳 | |||||||||
联系电话:0574-88211080 | |||||||||
传真:0574-882111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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