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湖南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湖南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0623-1775N11057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731-888222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南大学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
联系方式:周老师0731-8882225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0731-84516475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湖南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23-1775N1105704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南大学的委托,对其湖南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感兴趣且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说明
1、 项目名称:湖南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二次)
2、 项目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
3、 招标范围:湖南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内空调的设备供货(包括相应配件及辅助材料)、安装调试及保修服务
4、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第六节)
6、 货物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
7、 供货期:3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下达之日起计算。包括空调的设备供货(包括相应配件及辅助材料)、安装调试及交付使用]
8、 质保要求:两年
9、 送货地点:湖南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内
10、上限值:本项目上限值为人民币148万元,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此上限值,否则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二、招标承包范围及包干方式
1、招标承包范围:
湖南大学北校区学生公寓内空调的设备供货(包括相应配件及辅助材料)、安装调试及保修服务等,具体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要求。
注:(1)本项目招标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时,按招标人确认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进行结算,但结算单价以中标人投标时的投标单价为准,不予调整。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品实物图(彩打)。
2、包干方式:采用总价包干。费用包括招标文件及施工图中所有要求提供的空调的设备供货(包括相应配件及辅助材料)、安装、调试、运输、保管、保险、检验检测、产品拆卸、搬运、税收以及售后保修服务等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要求验收合格并按期交付使用。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以内。
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销售业绩,类似项目销售业绩指:投标人近三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销售合同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2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销售业绩。(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
3、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空调厂家出具的投标人所投空调设备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1、 时间: 2017年 7 月 5 日至2017年 7 月 7 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地点: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1室。报名时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壹份:(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销售业绩证明资料。
上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不接受邮购,售后不退。
五、招标文件澄清及答疑:
1、投标人如有疑问,请将疑问整理成电子文档,并于2017年7月7日17:00时前发送至411103872@qq.com;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的内容将发送至各投标人邮箱。
2、如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如答疑文件及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的内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如修改澄清内容发布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足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具体变更的内容将另行通知各投标人。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 10 日上午09:00时
2、开标时间:2017年 7 月 10 日上午09:00时
3、开标地点:湖南大学基建处会议室(天马路27号进大门右边第一栋五楼507室)。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
②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帐户以转帐方式交纳至以下帐号:
保证金开户名称:
全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保证金专户(需写全称)
帐 号:8000 8186 1209 013
开户银行:长沙银行东风路支行
③截止时间:2017年7月7日下午17:00时(含),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予以查验。
④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被确定为不合格投标人。
⑤退还时仍以转帐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帐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湖大北校区学生公寓空调采购及安装”)。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项目名称,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八、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资格方式为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湖南大学网站(http://www.hnu.edu.cn/)首页“信息公开”中“招标公告”栏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李女士
联 系 电 话:0731-84516475
邮 箱:411103872@qq.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以内。2、投标人须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销售业绩,类似项目销售业绩指:投标人近三年内(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销售合同上注明的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20万元及以上的空调销售业绩。(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原件)。3、投标人为非制造商的,须提供空调厂家出具的投标人所投空调设备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证明原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05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0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1511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时投标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料复印件壹份:(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投标人近三年类似项目销售业绩证明资料。上述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一律不予接受其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湖南大学基建处会议室(天马路27号进大门右边第一栋五楼507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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