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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基层单位空调配备采购项目[HC(CZ)2017037G]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6-23 16: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5072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层单位空调配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基层单位空调配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CZ)2017037G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15977707501 0771-27536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95072部队

地址:中国人民解放军95072部队

联系方式:吕处 联系电话:0771-57934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工15977707501 0771-275363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基层单位空调配备采购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6月23日 08:00 至 2017年06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附楼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满足以下条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收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材料齐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7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附楼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中国人民解放军95072部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基层单位空调配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基层单位空调配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CZ)2017037G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使用单位区域

空调类型

需装空调宿舍数量(间)

1P

1.5P

2P

3P

桂林市区

31

260

23

2

244

广东遂溪区

264

7

0

0

271

长沙市区

0

163

0

1

161

柳州市区

0

278

0

1

279

南宁市区

8

20

0

5

30

小计(台)

303

728

23

9

985

合计

1063

985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参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1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6月23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6月29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附楼一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满足以下条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1)、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注明期限及日期);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按公告要求的顺序装订,要求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其余收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单位公章,材料齐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银行账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7月13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附楼一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7月13日9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附楼一楼)开标厅开标。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招标网(www.guangxibid.com.cn)发布。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072部队

联系人:吕处   联系电话:0771-5793461

地址:中国人民解放军95072部队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5977707501   0771-2753638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采购人:中国人民解放军95072部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6月23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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