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儿科、康复科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及空调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儿科、康复科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及空调采购和安装项目,招标人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布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儿科、康复科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及空调采购和安装项目
2.2、招标编号:HNCX201705002
2.3、投资总额:约800万元
2.4、建设地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院内;
2.5、招标范围:施工标段为施工图纸范围内及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监理标段为施工阶段及保修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6、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7、工程质量:合格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施工标段2个标段,监理标段1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儿科、康复科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
第二标段: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
第三标段:开封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儿科、康复科病房楼改造装修工程及空调采购和安装项目监理标段。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相关工程管理经验(自取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之日计算);
6、企业及项目经理均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各一份;
7、主要管理人员具有岗位证书,且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造价员种类齐全;
8、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造价员应为本单位员工,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3.2、第二标段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和商业信誉的厂家(制造商)或经空调货物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且其具有较强的经营技术实力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4、报名企业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具有中央空调制造许可证;
5、同一品牌空调允许有授权的经销商参加报名,且每家报名企业只允许投报一个品牌,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中央空调制造商的授权文件;
6、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按照规定需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8、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第三标段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结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
4、企业及项目经理均需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同类业绩各一份;
5、项目总监、授权委托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交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3.4、投标人需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汴交管办(2016)13号文件规定,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不再要求投标人提供查询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投标报名结束后,由代理机构直接向检察机关进行汇总查询,查询结果在评标时提交评标委员会使用。但投标人应配合按要求提交查询所需的必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查询申请函(需注明:项目名称、业主单位、项目金额、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共有几家投标公司等事项);
5、附:查询清单(列明:公司名称、代码、法人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以上1、2、3项由投标单位向代理机构提供,4、5项由代理机构连同1、2、3项一并向检察机关提供。(以上所需材料必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5、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名一个标段;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标段除外)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招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与地点
5.1、请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 日(北京时间),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中午不休、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1 号窗口 5013 室(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报名。
5.2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不查看原件)和授权委托书。
(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5.4、本项目不提供邮寄服务。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17 年 6 月 20 日 10时 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届时拟定的项目经理(总监)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注册建造师原件亲自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并现场核验身份;拟定的项目经理不按规定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放弃投标。
七、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及《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顺河区劳动路北段13号 地址:郑州市商鼎路东方陆港C栋14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083885027 联系电话:17729767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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