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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报告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5-12 08:1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报告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报告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LJZCZ2017- 065#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1个包

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报告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合法经营(业务)范围的单位(经营或业务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含三证合一);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多联机空调机组设备必须是全直流变频多联机组,并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万元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曹州路赛拉维广场7#楼西五层招标部)。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8日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曹州路赛拉维广场7#楼西五层招标部)现场报名。

投标人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或国家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使用“三证合一新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           

地  址:东营市利津县        

联系人:韩主任                

联系方式: 13465255777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曹州路赛拉维广场7#楼西五层招标部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方式:0546-8329908

3.监督单位:利津县发展和改革局、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46-5686327

  

 

 

 

 

 

 

 

 

 

 

 

 

 

 

 

 

 

 

 

 

附件:本项目参数

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报告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采购参数要求

第一部分、项目用途:利津县凤凰城实验学校报告厅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第二部分、项目参数要求:

 

序号

参数

风管式室内机

风管式室内机

全直流变频室外机

备注

1

制冷量(KW)

12.5

14.0

85

2

制热量(KW)

13.5

15.5

95

3

制冷功率(KW)

0.355

0.355

26.5

4

制热功率(KW)

0.355

0.355

25

5

最大静压(Pa)

100

100

81

6

噪音值dB(A)

45

45

65

7

数量

2

1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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