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电力增容及改造二期-东九楼吸顶式空调更换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华中科技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电力增容及改造二期-东九楼吸顶式空调更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电力增容及改造二期-东九楼吸顶式空调更换项目
项目编号:HBT-15170035-17094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331718116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华中科技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133171811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方勇、金和伟、杨洵027-87273661
代理机构地址: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受华中科技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其“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吸顶式空调更换项目”所需货物和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HBT-15170035-170946
二、招标采购项目名称:华中科技大学主校区电力增容及改造二期-东九楼吸顶式空调更换项目
三、资金来源:国拨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投标人应是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安装和售后服务队伍;
4.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取得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投标设备的正式授权书,且设备制造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
4.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本项目预算价为600万元,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为废标。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报名及标书发售时间:投标人可在2017年 5 月 4 日起至2017年 5 月 11 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11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附50元邮寄费用。
报名时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投标、答疑和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5月 26 日9:30时(注:当天8: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号会议室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
公告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出席开标会议的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原件;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
八、质疑与投诉
我公司受理项目质疑(异议)投诉的部门为技术部;联系人:邓先科;联系电话:027-87816246。
九.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须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技术部分得分另外增加5 分。
十、现场踏勘
本项目于5月12日9:30组织集中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华中科技大学东九楼。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中科技大学
项目联系人:陈念桥
联系电话:13317181167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方勇、金和伟、杨洵
电话/传真:027-87273661
电子函件:784078767@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8号兴业银行大厦5层5031室
投标保证金帐户(人民币):
账户名称: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分行水果湖支行(881098)
帐号: 127905433810603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 5 月 4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2、投标人应是制造厂商或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并具有良好的安装和售后服务队伍;4.3、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取得设备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投标设备的正式授权书,且设备制造厂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4.4、供应商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5月04日 08:30 至 2017年05月1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5011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2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1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附件)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须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制造商及代理商双方的证明材料(制造商直接投标的仅需提供制造商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文件执行。如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文件的政策支持,须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合格有效时间内的)、清单公告媒体的网页打印件并作出明显标识。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人投标产品符合以上政府采购政策的,给予技术部分得分另外增加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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