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国税系统2017年空调机批量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国税系统2017年空调机批量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国税系统2017年空调机批量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LJGS-2017032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军
项目联系电话:0451-5361119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东大直街190号
联系方式:张海军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空调批量采购项目(详见技术需求)。项目共包含10类空调产品,共计283台。
序号 | 品目名称 | 数量 (台) | 预算单价 (万元) | 备注 |
1 | 1.5P冷暖空调 | 51 | 0.4 | 用户指定地点配送、安装 |
2 | 1P冷暖空调 | 36 | 0.3 | |
3 | 2P冷暖空调 | 34 | 0.6 | |
4 | 3P立式冷暖空调 | 63 | 0.8 | |
5 | 3P分体变频柜机 | 1 | 0.9 | |
6 | 1P分体变频壁挂机 | 1 | 0.35 | |
7 | 1.5P分体变频壁挂机 | 53 | 0.4 | |
8 | 3P分体定速柜机 | 2 | 0.7 | |
9 | 5P分体定速柜机 | 9 | 1 | |
10 | 1.5P分体定速壁挂机 | 33 | 0.3 | |
合计 | 283 | 144.75 |
供货期:2017年7月15日前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由符合我国法律规定及政府采购规定的货物生产原厂商,或经原厂商授权一家资质、信誉、服务较好的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应具有原厂商授权书和原厂商服务承诺书。(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本项目同一品牌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投标。生产制造厂商和其授权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提交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不是唯一授权将被拒绝投标;同一投标人不能同时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制造商授权。(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相关资质和技术实力,其报价产品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及满足本项目要求。(4)供应商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投报产品必须是我国境内生产的,不接受进口产品报价。(6)投报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7)所投全部货物必须为同一品牌产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4.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4月14日 14:41 至 2017年04月20日 14:41(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东大直街190号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0910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5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5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开发区汉水路18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接受履约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