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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中心、凯通楼、凯达楼、人武部办公楼分体空调机维护保养及供水加压站高、低压配电系统维保项目(CLPSP17GZ00ZC21)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3-30 14: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 行政中心、凯通楼、凯达楼、人武部、供水加压站高、低压配电系统维保项目,行政中心、凯通楼、凯达楼、人武部办公楼分体空调机维护保养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100-1-201703-113589-0001,440100-1-201703-113589-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行政中心、凯通楼、凯达楼、人武部、供水加压站高、低压配电系统维保项目,行政中心、凯通楼、凯达楼、人武部办公楼分体空调机维护保养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759,7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广州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4.   投标人须对同一采购项目包组为单位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包组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适用于包组二):投标人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

5.   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项目采用网上注册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上传或Email(CL87651688y@163.com)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流程操作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1)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适用于包组二)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证书复印件;

3)  《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4)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

5)  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6)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除《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须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7)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8)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3月31日 至 2017年04月19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0420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70420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3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04 月 10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地址:广州开发区香雪三路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20-82118562
传真:020-82118562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23楼
联系人:何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45
传真:020-87651698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2118562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1688-132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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