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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樟木头镇公安分局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3-09 11: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樟木头镇公安分局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樟木头镇公安分局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441900-21-201702-441921-0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168266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0

联系方式: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0862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三方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 21682660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81号国际商会大厦6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需求明细


需求名称

需求说明

★资格标准

供应商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价方式

1、本项目包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实行合同总价包干方式,投标人须对采购范围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

★完工期

签订合同后并领取招标人开工通知书后35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交货地点

招标人指定的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公安分局)。

★质保期

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两年质保。

★付款方法和条件

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作为履行合同的担保,担保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最终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毕后7天内保持有效;

2、项目完成60%的工程量,发包人付至工程价款50% 。同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符合该经济事项的合法有效发票;

3、竣工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付至工程价款 80% 。同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符合该经济事项的合法有效发票;

4、结算审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付至结算价的 95% 。同时承包人需向发包人提供符合该经济事项的剩余价款全额合法有效发票;

5、承包人已按约定认真履行了保修责任,则保修金在工程竣工2年后验收后一次返还给承包人(不计利息)。

★项目预算

人民币:玖拾陆万伍仟捌佰伍拾伍元肆角陆分(RMB:¥965855.4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项目预算。

 

 

 

项目要求:

1、工期:签订合同后并领取招标人开工通知书后35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2、项目建设标准:严格按国家现行的设计、施工、安装标准及技术规范,严格按图施工。本项目的质量要求为合格,项目质量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3、项目质保期: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两年质保。

4、本项目依照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包人工、包材料、包施工、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包安全及文明施工的方式进行总价包干和施工,结算时不随主材和材料涨跌因素而调整价格。

5、施工规范要求:
5.1、 施工(安装)区域的施工(安装)设备、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危险有害气体或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警示标志符合国家标准。
5.2、 应遵守采购人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规范开展现场作业,文明施工,保障施工全过程中的作业安全。
5.3、 应准守采购各项工作制度及安保制度。办理施工人员、机械、车辆安保登记,落实人员、机械、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5.4、 施工区域需完善设立施工防护围闭及围挡,严格控制施工噪音及粉尘等污染物,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有序,施工规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5855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08:30 至 2017年03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六楼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国、地税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樟木头镇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备案。已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凭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3月23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3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8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详见采购需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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