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头镇公安分局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樟木头镇公安分局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樟木头镇公安分局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0658-1601SZTCA0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8066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公安局樟木头分局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
联系方式:张先生,0769-230862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769-22806630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九楼B91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产品或服务名称 | 数量 |
樟木头镇公安分局中央空调节能改造项目 | 1项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4、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5、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5855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2月23日 09:00 至 2016年12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六楼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8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件的原件(原件现场核对后退回)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国、地税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樟木头镇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备案。已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凭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注:本项目详细公告信息来源于http://dggp.dg.gov.cn/(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如有内容不一致的,以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告的信息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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