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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高明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12-14 17: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高明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

招标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明区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高明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FC1FSHC058

二、采购项目名称:高明区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改造及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期限:

3.1项目预算金额:1380万元;

该金额为总包干形式(含2台中央空调机组改造费用、5年的能源费和维护费),由中标方负责两台中央空调主机的节能改造以及配套系统,改造费用由中标方全部负责。合同期内中标方按甲方要求改造2台中央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的维护保养及中央空调系统运行的工作。合同期内自负盈亏,甲方在合同范围内,不再追加任何费用。具体要求见招标内容以及需求。

3.2项目期限:EMC合作期限为5年(其中含:中央空调机组改造工期为60日历天)。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4.1 将原有2台燃油中央空调机组改造为油气两用溴化锂中央空调机组,且改造验收合格后设备质保期为1年;

4.2 中央空调机组改造后,由负责改造的中标单位进行维护保养、日常管理及运营,项目合作期为5年;

4.3 EMC合作期限为5年,空调机组的1年质保期在5年的EMC合作期满后生效;

4.4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

5.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2014、2015年经过第三方审核的财务报告;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2016年5月-10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必须具有空调安装、维护保养的经营范围;

5.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六、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招标文件由采购标代理机构发售。

凭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提交的资料与投标时资料内容一致,否有可能导致废标):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除需提供本公告第五点要求的资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c)   针对本项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号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1月06日09时30分。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号铺

九、开标时间:2017年01月06日09时30分。

十、开标地点: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号铺

十一、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1日止

十二、 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http://ztb.gaoming.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按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否则将会影响中标结果公告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佛山市高明区人民医院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康宁路1

电  话:(0757)88681902

联系人:邓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景华街19号113号铺

电   话:13695175091

传   真:0757-82915061

联 系 人:刘先生

 

 

招标文件:点击打开链接

委托书:点击打开链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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