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建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泵组和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包组二)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建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泵组和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包组二)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简要
1、采购项目编号:GDRXQY2016-08号
2、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建扩建工程高压细水雾泵组和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包组二)第二次
3、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包号 | 内容 | 项目内容 | 项目预算 | 交货、完工期 | 付款方式 |
包组二 | 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建扩建工程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 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 | ¥729650.87元 | 合同生效之日起45个日历日内交货、安装,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1.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中标人需同时提供等金额的预付款银行保函,保函在包组完成50%工程量时返还; 2.项目整体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 3.合同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满一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每次付款前中标人均需提交相关付款资料及发票,由采购人向清远市财政局申请直接支付至中标人账户,付款日期以采购人向清远市财政局申请的日期为准。 |
注: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4、项目预算:包组二:¥729650.87元;投标报价超出项目预算的投标文件无效。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类别:货物类。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2、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所属期为2016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4、2015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6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5、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6年5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6.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7、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投标承诺书原件。
9、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10、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分公司;或联合体;或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包组二的投标人若非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三、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1、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招标文件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报名资料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报名资料只需一式二份,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请投标人携带以下文件(资料)自行前往购买:
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第②③点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必须提交原件核对:
请投标人携带以下文件(资料)自行前往购买:
①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复印件;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最新年度电子副本打印件);
③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电子证书打印件);
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⑤受托人身份证的委托书原件;
⑥投标人若非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商,须具有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属于代理商授权的,还须同时提供其自身作为代理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可先下载“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0月26日至2016年11月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9楼A室
4、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接受现场购买。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 / 套(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收取现金。
6、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已报名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或逾期购买招标文件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下午 2 : 30 - 3 :00 (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6日下午 3 : 00(北京时间)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9楼A室。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B栋
采购人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63-3389308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9楼A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63)36684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3)3668799
E-mail:48250174@qq.com
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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