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一)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在近两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注册建造师证书聘用企业必须为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取得投标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或有效代理证明。 (四)中标人不允许转包;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处于被限制投标或处于暂停投标期间。 (七)本地或周边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且拥有较强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时必须同时出示一下要求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的,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为授权委托人的,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4、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5、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6、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原件,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副本复印件。 7、报名时存入投标保证金金额40000元。需将银行回单送至兴安盟政府采购中心进行确认,方可参加资格预审,不接受以个人名义存入的投标保证金。 8、其他材料 :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开具的行贿档案查询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盟交通运输管理处对面(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驻兴安盟办事处) | 邮政编码: | 137400 | 联 系 人: | 任行 | 联系电话: | 13327028858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内蒙古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 户 行: | 中国银行乌海市人民南路支行 | 账    号: | 150828327800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兴安盟环境保护局、兴安盟司法局 | 地    址: | 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 邮政编码: | 1374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3327029501 | | 2015年05月1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