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平阳县国发创业大楼中央空调(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平阳县国发创业大楼中央空调(第二次)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平阳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平阳县国发创业大楼中央空调(第二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 PYCG150113007(重2)
二、招标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要求):
平阳县国发创业大楼中央空调(第二次);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平阳县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规定办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下载网址:http:// www.pyztb.com/,招标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http:// www.pyztb.com/)。
五、投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开标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七、投标保证金(元):
开户银行及账户: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平阳县支行
银行帐号:1203283009049013987
九、其他事项
保证金交纳日期:要求2015年5月22 日上午09:30前到帐;并在开标前递交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结算窗口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递交现金)。
供应商汇保证金时必须注明“中央空调保证金”
采购人或其委托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阳县国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联系电话:15088585331
联系传真:0577-85695867
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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