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空调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和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恩平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空调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供货、服务能力的企业,就下列全新产品和相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和完工期:
1、招标项目名称: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空调设备招标(招标编号:EP2015-026)。
2、用途:办公需要。
3、数量:一批。
4、简要技术要求:单冷1.5匹挂式空调5台,单冷2匹柜式空调9台,单冷3匹柜式空调25台,单冷5匹柜式空调9台。
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完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及安装调试。
二、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应当具有所投报主要品牌设备(空调设备)的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公示:
1、招标文件公示期: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8日五个工作日(请点击下载或预览)。
四、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5月19日,每天8:00时-11:3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恩平市南堤中路70号(恩平市财政局内))。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邮购须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核对以下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生产、代理或者经销资格证明;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当将以上文件的原件交我单位核对。我单位在核对后会收取前三项的复印件和第4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的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的原件。所有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的单位公章。
六、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6月2日14:30时至15:00时(北京时间)。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3、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6月2日15:00时(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会议室(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堤西路88号3楼(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内))。
七、 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恩平市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恩平市南堤中路70号(恩平市财政局内)/江门市华园路23号101(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内)
招标项目联系人:郑健标/龚志清
联系电话:0750-7821902/0750-3503824
传真:0750-7813055/0750-3503827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