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川县人民医院空调、电视机等设备 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各供应商:
龙川县政府 采购中心受龙川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龙川县人民医院空调、电视机等设备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一、 招标编号:LCCG2015-05
二、 采购内容:包一:龙川县人民医院空调、电视机设备 采购项目;包二: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投标人应对其中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作为废标处理。)
三、 采购预算:包一;人民币120.04万元; 包二:人民币35万元;
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4日起至 2015年5月10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龙川县政府 采购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2.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0762-6896831
3.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条件和要求及所需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联系人的身份证;
(6) 现场勘查证明文件(包一)
★以上所有资料备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且须提供原件核对。
五、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5月4日至2015年5月10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龙川县政府 采购中心提出质疑。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10时(当天9: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六、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龙川县政府 采购中心(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三楼)。
七、 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5月26日10:00时。
八、 开标评标地点:龙川县政府 采购中心(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三楼)。
九、 所有投标人都必须向集中 采购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按《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 本次招标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开标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一、 本次招标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河源市政府 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式(加盖公章)至集中 采购机构释疑。
十二、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中 采购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 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 采购人:龙川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0762-6769083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龙川支行
帐 号:2006002909020112339
联 系 人:黄小姐
电 话: 0762-6896831
传 真: 0762-6388555
地址:龙川县老隆镇人民路66号三楼
十四、 采购信息查询:河源市政府 采购网(http://heyuan.gdgpo.com)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