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新购空调公共汽车项目10标——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邕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5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新购空调公共汽车项目10标——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南宁市邕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5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新购空调公共汽车项目10标——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公交车<南宁市邕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2项目规模和标段划分
公共汽车外形尺寸要求:
| 长 | 宽 | 高 |
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空调公共汽车 | 11.30-12.00 m(含本数) | 约2.5m | 约3.40m |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交货期 | 备注 |
10标 | 数量:57辆,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空调公共汽车 | 合同协议生效后全部货物60天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初步验收 | 2015年南宁市为民办实事工程新购空调公共汽车项目分为11个标段,同时参加11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最多只可能获得其中任何两个标段项目(包括流标后重新招标的)的中标资格。 |
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3 招标范围:该标段的插电式气电混合动力空调公共汽车供货及相关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联络、深化设计、设备监造、出厂试验检验、包装、装卸、运输、仓储、保险、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支持及质保期售后服务等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设备、人员、安全、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等方面具有圆满完成本项目的供货能力,并需满足下列要求:3.1.1 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必须是汽车设备制造商;3.1.2企业和车型产品列入国家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整车通过M3类汽车“3C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3.1.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2012年1月1日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情况。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4月24日 08:30 至 2015年04月3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获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5.3获取方式:由投标人持报名回执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附楼一楼确认后,现场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后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1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1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15日9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一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桂萍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299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宁市邕宁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地址:南宁市邕宁区蒲津路14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李济宁0771-47289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桂萍0771-282996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