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空调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GXZC2018-G1-20409-CGZX)采购文件更改通知(一)
各投标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空调采购及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8-G1-20409-CGZX
三、采购人名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地 址: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花江校区行政办公大楼334室;
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773-2290675
地 址: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
项目联系人:贾尚鑫 联系电话: 0771-5316253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4日;
六、更改日期:2018年11月14日;
七、更正内容:
1、第二章“招标项目采购需求”中第2项货物“冷暖挂机”原技术参数“循环风量:≥910m3/h”现更改为:“循环风量:≥900m3/h”;
2、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第4点“信誉及业绩分”中原评分要求:
“(2)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自2014年以来(含2014年)获得国家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的(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项得1分,满分1分。
(3)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每获得一次中国质量检验协会颁发的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证书的得2分(须提供有效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2分。
(4)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得2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2分。
(5)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获得国家颁发的国家技术发明奖得2分(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满分2分”
现更改为:
“(2)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自2014年以来(含2014年)获得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类奖项的(须提供获奖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项得1分,满分1分。
(3)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每获得一次省级及以上服务质量类奖项的(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满分2分。
(4)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每获得一项国家专利类奖项的(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得1分,满分2分。
(5)投标产品或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每获得一项省级及以上技术发明类奖项的(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每项1分,满分2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由2018年 11 月15日10时00分延期至2018年 12 月4日10时00分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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