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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区法院审判法庭空调采购安装答疑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8-06-20 09: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包河区法院审判法庭空调采购安装

原项目编号:2018HBCZ2348

原公告日期:2018年06月07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包河区法院审判法庭空调采购安装

答疑公告

 “合肥包河区法院审判法庭空调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2018HBCZ2348)答疑公告如下: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中要求“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是否可以修改?

答:本项目涉及到附属的装饰装修工程。因此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2、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供货安装实施方案”评审指标是否可以修改?

答:修改为:“管理组织健全,机构体系完整,施工工艺先进,技术措施可靠,维保措施及售后服务完善,进度计划、劳动力计划合理,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备齐全,投入机械与测试设备满足工程要求,质量保证体系完善,安全文明施工、创标准化现场措施合理可行。评标委员会据此进行酌情评分:12分<优≤15分,9分<良≤12分,7分<一般≤9。不提供不得分。”

3、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投标供应商业绩”评审指标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机组性能”中要求“以上评审指标,除单独注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外,其余指标须提供标准的产品样本或彩页,样本中有相应的描述”,是否可以修改?

答:不作修改,按招标文件执行。

5、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中第13条要求“集中控制系统和空调设备应与原有五层、六层空调集控系统和空调设备完全兼容”,是否是指原有五层、六层空调与现增加空调共用1套集中控制系统?

答:是的。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省政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645/66223646

 

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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