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项目内容”的“二、技术要求”中“1.项目概况”的“1.1概述”“(2)表1-2水泵及冷却塔参数”内容变更为:
表1-2水泵及冷却塔参数
名称 | 额定功率(kw) | 每台风机数 | 台数 | 备注 |
冷冻水泵 | 75 | / | 3 | 两用一备 |
37 | / | 3 | 两用一备 |
冷却水泵 | 75 | / | 3 | 两用一备 |
37 | / | 3 | 两用一备 |
冷却塔 | 22 | 2台 | 1组 | / |
11 | 2台 | 1组 | / |
2、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六、评审方法及标准”“29.评审标准”中“商务部分”的“企业实力”的“3、投标人具有安防企业二级及以上定证书,得2分;”。
3、招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的“六、评审方法及标准”“29.评审标准”的“综合评议指标表:”内容变更为:
评议内容 | 权重比例 | 序号 | 评议指标 | 分值 |
技术部分 | 45% | 1 | 技术要求 响应情况 | 1、技术指标完全满足采购需求为25分; 1)非“★”带有"▲"号技术条款有负偏离的每项扣 2 分。 2)对其他的技术指标每低于采购需求一项扣减1分,扣至0分为止。 | 25分 |
2 | 项目组织方案 | 对各投标人的项目组织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优:8-10分,良:5-7分,可:2-4分,差:0-1分 | 10分 |
3 | 软件硬件系统完整性及合理性 | 对各投标人所投软件、硬件的搭配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 优:8-10分,良:5-7分,可:2-4分,差:0-1分 | 10分 |
商务部分 | 25% | 4 | 业绩情况 | 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节能改造或能源管控平台类型项目且金额在人民币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的业绩,每提供一项得2分,满分8分。 (以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书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8分 |
5 | 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 1、项目经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得2分; 2、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① 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中具有高级工程师,每提供一名得2分; ② 投入本项目的技术服务人员中具有中级工程师,每提供一名得1分; 本小项累计最高得3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5分,以提供上述人员的人员证书及2017年2月-7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5分 |
6 | 企业实力 | 1、投标人具有ISO9001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得2分;; 3、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登记和软件认证证书,得2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以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 6分 |
7 | 售后服务情况 | 1、对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优:3分,良:2-1分,差:0分 2、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团队中具备IT运维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超过5人以上(含5人)得3分,2-4人得2分,2人以下不得分。 (本项评分满分为6分,提供售后服务团队人员证书、2017年2月-7月在投标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 6分 |
价格 部分 | 30% | 8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以投标报价的最低价者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的最低价 = 满30分 其他投标报价得分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 30 | 30分 |
4、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延期至:2017年9月1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延期为:2017年9月21日09时00分至2017年9月21日09时30分止(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延期为: 2017年9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7、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如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变更及延期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变更及延期公告》为准。